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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(东府告〔2024〕19号)
文章来源: 阳江市阳东区自然资源局    发布时间: 2024-08-05 15:59    浏览次数: -


    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拟征收北惯镇东莺、那霍经济联合社,东莺村豪各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  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。

   二、征收土地权属范围、面积:北惯镇东莺、那霍经济联合社,东莺村豪各里经济合作社位于蚊子山、鲤鱼尾坑(土名)地段的集体土地,合计9.4982公顷集体土地(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)

   三、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公告10个工作日,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以及地上青苗、建(构)筑物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。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予以确认。

   四、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。

   特此公告。


附件:征收土地红线图

地块1.pdf

地块2.pdf

地块3.pdf

地块4.pdf

地块5.pdf

地块6.pdf

地块7.pdf

地块8.pdf

地块9.pdf




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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